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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中从事专利管理、保护、运用、代理、咨询、援助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兼办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贵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申报专利工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专利管理局。
    联系人:赵益明                   联系电话:2408575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安徽省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办发〔2009〕39号)和《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2004〕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决定开展2009年度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中从事专利管理、保护、运用、代理、咨询、援助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兼办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专利工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与工程系列其他专业现行申报程序一致。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办发〔2009〕39号)文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请人所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所有证明资料,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材料完善后交所在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三)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内申报人员材料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审核基本条件、能力业绩、规范要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汇总申报材料和《2009年度安徽省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经所在省辖市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并提供下列原始材料:
    (一)填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可从我局网站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www.ahipo.gov.cn或www.ahldt.gov.cn)。
    (二)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可从我局网站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www.ahipo.gov.cn或www.ahldt.gov.cn)一式12份(可复印)。
    (三)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
    (五)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
    (六)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七)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五、几项需说明的问题
    (一)本次只进行中、初级职称人员评审。考虑到本省今年首次开展专利工程专业职称评聘工作现实情况,如果是同级别转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直接申报的应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申报者应在技术工作总结中充分反映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经历,提供的申报材料应体现本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如:提供的论文应有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证明,承担或参与完成的项目、制定的规章等资料要有单位出具申报人承担或参与的证明并盖章,或能证明申报人撰写的专利文件。
    (三)申报者的专业工作年限,送审的论文、论著、以及获奖项目时间,统一截止到2009年10月底。
    ( 四)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五)评审时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的时间,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今年的评后公示实行网上公示。
    六、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及注明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二)为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申报者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情况在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中注明。
    (三)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知识产权局报送评审材料时应一并提交汇总的《2009年度安徽省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及该表电子文档、评审材料、评审费,以及市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委托函,报送到安徽省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
    希望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各市知识产权局,应高度重视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主动服务,确保我省专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09年度安徽省专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 系 人:刘 君        许 勇
    联系电话:0551-2619717
    传    真:0551-2652719
    电子信箱:zlglc@ahipo.gov.cn
 
 
附件下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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