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科[2010]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马鞍山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2010年第一批“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马鞍山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状况良好并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条件
参见《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纸件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益明 王汝明
联系电话:2408575
传 真:2408575
电子邮箱:zym5195@hotmail.com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