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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课件

发布时间:2022-07-01 22:15:04

A.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讲义或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新增加了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

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B. 高中法律的知识点归纳

国家的国体、政体及其互关系:
(1)国家的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内容。
(2)国家的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用来组织自己政权机关的形式。
(3)国家的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国家政权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辩证统一的。国家的国体决定着政体。国体是政体的本质归宿,
国家的政体反映着国体。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和意志,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国家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一国的历史、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也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国家的政体。因此,在相同性质的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也会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当代国家政体类型:(略)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我国的国家阶级性质的体现,是我国的国体。它表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
(1)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2)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表现在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4)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内部实行高度的民主,因此,这种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另一方面,是对于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C. 先修讲什么:《民法20讲》的内容争先看

在这本书被你打开之前,我先简要地给大家讲解一下如何利用这本书进行复习。
(一)介绍民法的知识体系
民法的知识群是非常宏大的。这一点从立法角度就可以看出来,民法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例如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等。
(二)讲清楚主干知识点
下面介绍一下民法的主干知识点:
1.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制度包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主要讲5个制度: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和监护。法人制度主要有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法人的分类;第二部分是法人的组织过程,涵盖法人的设立、运营、清算和法人的结束;最后一部分是法人与法人内部的关系:要研究一下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法人成员与法人的关系;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法人的工作人员与法人的关系;法人的分支机构与法人的关系;法人的机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与法人的关系。
2.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中最重要的概念,该制度是对许多行为的一个抽象,例如债权法中的合同行为和单方允诺行为;物权法中的抛弃、登记和交付;婚姻法中的离婚、结婚;继承法中的遗嘱;收养法中的收养协议;代理制度中的代理行为。这些制度看似毫无关联,实际上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上位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规定了上述列举诸行为的共同特征,例如他们的意思表示什么时候成立,什么时候发出,什么时候到达,什么时候生效,法律行为本身什么时候成立,什么时候生效,法律行为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哪些是可撤销的,哪些是效力待定的,哪些是相对无效的。民法80分之中大概1/4左右的分值,即20分左右,都是直接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有关的。
3.物权体系
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82~84分的分值中,人身关系最多能考查2~4分,剩下的80分都是考查财产权的。而财产权利中最重要的两大权利就是物权和债权。物权包括所有权、占有和他物权。他物权又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物权包含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物权也有一个非常宏大的体系。
4.债权体系
债权体系包含的内容也比较多。合同法上规定了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之债(因悬赏广告发生的债权)、缔约过失之债。侵权法中包含的侵权之债,它是非常重要的,地位仅次于合同之债。民法总论中规定了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物权体系涵盖了物权法和担保法的内容,债权体系涵盖了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二者都是有非常庞大的体系。
5.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物权是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是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没有排他性,也没有支配性。这是物权和债权之间静态的联系。那么动态的联系呢?在财富的流转过程中,例如我们俩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我买房子的目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你卖房屋的目的是取得货币的所有权。为了达到双方的目的,就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成立后就可以产生债权上的效力,也就是我可以要求你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而你可以要求我付钱。这就是债权的体现。那什么时候才能取得物权呢?你要想取得货币的物权,必须要求我交付货币,而我要是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要求你完成过户登记。在这一系列行为中,物权和债权是分开的。交付和登记产生物权,而合同的生效导致债权。物权和债权的关系是历届司法考试的重点,也是我必须在这里讲清楚的。能够理解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与联系是我们专业人员和不懂法律的老百姓之间的最大区别。
民法主要包含这五大制度,只要这五大制度讲清楚,那么民法的基本主干和知识点就建立起来了。只要基本的主干建立起来了,大家就不会迷失。这五大知识点就像一棵大树的树干和伸出来的四个巨大的树枝,剩下的都是小树干和枝枝叶叶、藤藤蔓蔓。只要大的主干建立起来,剩下的小知识点就很容易理解。因为民法是博大精深的,如果只理解民法中某个制度,但不理解该制度和其他制度的联系,稍微复杂一点就会陷入迷茫。学习民法的关键就是建立主干的知识体系,把主干知识体系建起来,剩下的小细节,例如合同违约责任、合同的移转和债权的消灭等等这些都比较好理解了。
《民法20讲》主要就是讲的这五大知识体系。《民法20讲》对应我们的民法先修对象,我们最终要出版《李建伟讲民法》作为司法考试民法全面的复习资料,但先出版《民法20讲》。有的同学问,这《民法20讲》是不是就是 《李建伟讲民法》 的前20讲呢?绝对不是!而是从 《李建伟讲民法》 里面抽象出来一些主干性知识点,重新组合起的一本全新的书。这20讲的任务不是介绍全部民法知识点,也不是只介绍民法这棵大树的树根部分,例如只介绍民法主体制度和民法通则的部分。虽然这20讲是从 《李建伟讲民法》 里抽离出来的,但不是选择一部分抽离出来,而是根据制度间的内在有机联系,抽离出民法的五大制度,意图介绍清楚民法的体系。换句话说,你通过这20讲就可以获得民法的主干体系,一下就豁然开朗。我们并不追求细致,只想尽可能给大家建立起来主干体系。接下来,领悟能力强的考生通过民法的主干体系的学习,自己就可以填充剩下的知识点了。这是我站在民法的角度说明一下众合版的2017年民刑先修系列中《民法20讲》的内容;它和大家熟悉的大学民法教材、大学老师的讲解完全不一样。我打破了各个制度的之间界限,目的是建立民法的主干体系。那么大家明白了这本书的内容之后,你可以感受一下本书是否符合这个目标。
(三)如何使用这本书
1.可读性强,不同于大学民法教材
读者大概在9月中上旬就可以获取到这本图书。报名众合的学员可以免费获取到这本书。这两本书将作为众合2017年司法考试出版的一整套几十本图书出版计划的先行者,进入到“众合学习包”。这两本书是包含到学习包计划内的,当然这两本也可以单独购买。你可以以这两本书为对象尝试开始2017年的司考复习计划。我建议大家在9月份拿到这本书后就可以先行阅读。这本书可阅读性是比较强的,语言也不死板,引用的例子也是丰富多彩的,比较贴近生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喜欢上民法和刑法。让大家感受一下这本书和语言死板、叙述单调的大学教材的不同。《民法20讲》的可读性、故事性都是比较强的。
2.配以作者的录课视频
我和徐光华教授对这两本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可以说是从第一页讲到了最后一页。每个人大概讲解时长达到了30多个小时,并录制了视频课件。配套课件可以说是把这两本书从头到尾都讲解了一遍。视频讲解要比书面的语言更口语化,更加生动、活泼。讲解的例子除了书中的例子外,还会增加一部分新例子。总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大家更容易接受民法和刑法的主干知识体系。
3.自己阅读与收看视频相结合,初步体验司法考试辅导和大学本科课堂的重大区别
我们的视频讲解会让大家感受到司法考试的辅导和大学老师常规刻板的讲解的不同。我们直击每个制度的主要知识点,以贴近生活实际的例子来讲解,最后配上若干年典型的司法考试真题,教会大家如何做题。既然司法考试重在考查大家对于主要条文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我们就着重培养大家这两个能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民法20讲》的内容里每个大的知识点里面都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先列举法条,我们不单纯讲理论,直接讲中国法的规定;第二部分是对中国法的解读,这个条文有几层意思,上述几个法律条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第三部分是例题,给大家展示一下例题怎么做,我们会结合知识点来讲解例题的解答方法。
从9月份起大家拿到这本书,就可以将自己阅读和收看、收听视频相结合。如大家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对你有吸引力,也可以自己先看一遍再收看视频。也可以读了书里的一两章后,再看相应部分的视频。总之,我想通过本书让大家初步感受到司法考试辅导教材和大学民法教材是不同的,通过视频让大家感受到司法考试辅导老师独特的授课方式,一步步引导大家更迅速更准确地掌握知识点,这与大学本科的课程有重要的区别。民刑先修的这两本书和配套视频就是想引导大家进入司法考试的复习氛围,进入众合设计与推荐的复习通道与复习节奏,让大家感受到众合教育与众不同的教学方式。
众合教育除了为大家提供了民法刑法先修的图书和配套视频外,还为大家提供了其他多项服务。比如9月份上线了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的APP,大家可以在APP上收看视频课件,在旅行的时候甚至蹲马桶的时候都可以通过众合APP收看视频课件,使司法考试复习可以十分便捷。众合教育官网和众合APP上都有免费的答疑通道。只要大家手中有这本书,无论是不是众合学员,都可以享有答疑服务。众合教育总部的专服教室里,就坐着几十位硕士、博士专门在网上和APP上为大家答疑。如果是众合的学员,除了上述的免费答疑服务外,还有针对学员的答疑,进一步帮助大家消除学习的障碍。
我建议大家在9月份到明年3月份之间,将民法和刑法的主干知识点先过1~2遍,为明年春节后开始正式的复习先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开好头,起好步!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大家通过这两本书的内容和两位教授的讲解,培养起对司法考试的兴趣,培养出对司法考试的复习感。这个“复习感”很重要。司法考试备考的感觉和法学院学习、为了应付期末考试死记硬背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司法考试有“窥一斑而知全豹”“一叶知秋”的说法。大家通过这两本书和两位教授的讲解可以感受到整个司法考试的精神面貌,感受到司法考试复习和法学院学习的不同,感受到司法考试复习和期末考试复习的不同氛围。这才是大家最大的收获。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大家通过这两本书的讲解,通过这两位老师的引领,可以较快地领悟到司法考试的命题特殊性,不仅是民法和刑法如此,其他学科都是大同小异的。只要大家能够找到备考的感觉,那么明年春节后的复习就会按图索骥、势如破竹。
如果大家对我、对众合教育感兴趣,可以关注一下我为大家提供民法司法考试辅导服务的两个通道:一个是新浪微博,一个是微信公众账号,希望大家能关注一下。我新浪微博的名字注册为“民法李建伟”,微信公众号也是“司法民法众合李建伟”。加入我的微博和微信,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互动。同时我们可以更好地听取大家的意见。希望大家在9月份能把对这本图书和视频的意见反馈给我,我会吸收到即将在其后出版的司法考试专题讲座 《李建伟讲民法》 的内容中。

D. 请问一下:怎么才能学好民法

学习民法受到的启示:其一,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及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其二,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第一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物奠定扎实的民法知识基础。但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第二种学习方法,从具体案例入手,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可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概念、原则、制度、理论体系。因此,现在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即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须采用第一种学习方法,精度一、二种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体系书。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第二种方法,阅读一些民法实例演习著作,使我们结合实例对民法各项概念、原则、制度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把握。然后再阅读一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研究著作相关专题论文,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民法理论素养。并且,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应阅读民法方法论著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解时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在采用第一种方法学习时,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先学好民法总论部分的内容,再顺序学习物权、债权、亲属、继承。民法总论部分,不仅使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现代法制的基础。学好这部分内容,再学习其他部分就比较容易。当学习其他部分时,也应当遵循同样的规律,先着重学好该部分的基础知识
,例如学习债权部分,应先着重掌握债权总论部分,然后再学习各种合同。二是遵循阅读、记忆、理解、运用的规律。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民法的思维框架。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或者发生概念混淆。因此,学习民法首先强调记忆。但民法概念有专门含义,相互间有其逻辑关系,因此不能但凭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应强调对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初学者,一定延着重记忆和理解这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再就是在初步掌握了民法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和方法的基础上,要强调联系实际,即运用所掌握的民法知识和方法分析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针对具体的案例解释、适用民法规则,然后得出对案例的处理(判决)意见。在这样的运用中,不仅可以加深理解和记忆,而且可以使所学民法知识逐渐转化成自己的民法素养和民法实务能力。

E. 法考主观题怎么备考

一、认识到客观题和主观题的不同
客观题侧重考认别能力,主观题考运用能力和表达能力。考生拿到客观题,看到案例分析,往往根据选项和题干,会回忆起复习的知识点,然后根据ABCD选项做出判断。而主观题完成考查的是根据案例回忆起背后的知识点然后分析得出结论,比如说18年主观题回忆版第一个民法问题考查自己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再比如问一个制度是不是担保物权。由此可知,主观题需要的考查考生的对某一个具体制度的透彻的理解和不同制度的对比分析。 因此,复习客观题可以对一个制度简单了解,但是主观题仍在于对一个制度的深入了解,甚至可以用法言法语表达出来。
二、如何备考主观题
不管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基础是第一位的。应该把基础知识理解透彻,不会的基础不要过夜,要及时的请教身边的朋友,学长或者法考老师,也许一个问题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问,甚至能达到醍醐灌顶的效果,因此,基础很重要。
除此之外,还要有针对主观题的一些特有的思路:
(1)练习读
到了准备的主观题阶段,培养审题的能力变得很重要,不管是学习法科或者是学科,在正式提笔演练主观题之前的第一阶段,一定是先练习把往年内容读进去,理解出题人的思路,什么通过读案例知悉考点,另外多看【法条】,考场上大概没有时间看法条,但是平时应该把一些常用的法条记忆清楚。
(2)练习写
说白了,作为法律人出具法律文书属于日常事务,无非一个【写】字了得,而法考考场上是文字表达的结果。
文字的表达这是需要大家平时训练的任务,如果说客观题只需要大家理解,根据题目选择,而主观题不仅要去理解,而且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写出自己书面文字。写答案的目标是知道主观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如何浓缩,尝试练习把握得分点。
首先,注意逻辑可以用【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模式解题。
其次,用法言法语,写答案尽量避免用白话。
第三,要主要写关键词一定要定位准确。
最后,除了清楚表达外,还要注意一个训练——快。
在这个阶段,如果能从评委老师的角度出发,就能知道老师会想看到什么样的答案,这些都是需要透过大量练习的。
(3)练习想
主观题方式是问答,提问其实是让考生自己去思考,根据所学的知识点,运用到题目中去,这就要求考生思考制度或法律规则背后的原理,说白了,出题人也是根据自己思考的结果出题,而且这个思考过程是对一般考生所要求的。平时多思考,考场上自然而然的会适应题目。

F. 司法考试民法的重点有什么

2010 年的卷三,民法部分一如既往地占了62分。卷四的情况则比较复杂,第一道16分的案例题虽然主要考察民法,但也附带涉及民诉和刑法问题,民法大概占了11分。这样,单纯考察民法的题目分值只有73分,比去年的80分略有降低。卷四最后一道35分的论述题,虽然主要是考察民法,民法的基础理论为该题准备了最佳答案,但以多数考生的知识储备来看,该题似乎更偏向于考察法理。如果加上论述题中所含有的民法内容,则民法的分值就会大涨,大概有100分,算是对民法领袖地位的一种回归。
因为民法题中有不少综合性的题目,不同考点的分值不太容易准确划分。大致说来,总论部分占了9分,物权部分12分,债权部分35分,知识产权部分10分,婚姻继承部分7分。知识产权部分因为没有考察案例,其分值大幅下降,回到了正常的地位。刨除知识产权案例的影响,其他部分的分值则与去年大体一致。法|律教育网数据分析显示在第三卷中,婚姻继承和知识产权的分值跟去年一样。总论部分因为在案例中考察到合伙,分值有所上升。物权法在卷三里依然无足轻重,只有7分,只是加上卷四的分值,才稍稍有所改观。债权法则保持了其一贯的核心地位,分值35分,占了民法的将近一半。就债法内部而言,合同法占19分,与05年相比有所回升;侵权部分占7分左右,与去年一样;债法总论部分5分,比去年减少一些;而05年的一道不当得利题则换成了今年的无因管理题。

G. 如何复习司法考试,请过来人或专业人士解答

备考四部曲

过司法考试这一关,要有战略上蔑视、战术上重视的勇气和谋略。勤奋+方法是通往成功之路不变的誓言。每天要保证一定的连续作战时间,有人说每天至少6个小时,有人说至少8个小时,具体需要多少时间取决于你的复习计划和记忆力。大可不必担心时间不够用,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去挤,它总会有的。对司法考试要有通盘考虑,复习有进度表,既有总计划、阶段计划、月计划,也要有周计划、日计划,哪一科目什么时候复习,哪天看些什么内容,达到什么程度,必须了然于胸,明于纸上。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阶段计划的设计因人而异,设计的时候既要紧凑又要不失灵活,做到张驰有度,详细的操作就不多谈了,掌握知识点的方式,采取“看书——做题——温书”的方法是很凑效的。下面主要谈一下总计划的安排。根据各大司考助考网站的多年经验和通过了的考生的实践,司法考试的复习计划通常都会分为三大轮,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一个复习前的准备,就形成了我所说的备考四步曲。

(一)复习前的准备

3 月份前,如果你硬要看书,一个是要看你的薄弱科目,另一个就是看别人的经验材料。准备司法考试应当从收集、研读经验文章开始。司法考试分秒必争,这一点不假,但“磨刀不误砍柴工”,收集研读经验文章是必要的工作。可以去网上收集过来人的考试经验,也可以买一本这方面的书认真地研读。通过这些材料,可以从宏观上了解了司法考试的难度、深度和广度,可以体会复习备考的艰辛困苦和压力重重,为自己即将要经历的漫漫征程作好心理准备。这些文章会告诉你应该看什么书,怎么看书,怎么处理辅导书和法条、看书和做题的关系,各个科目不同的复习对策,甚至考试时的心态、答题注意的问题都有他们自己的体会。这个收集、研读经验文章的步骤能帮助我们在复习阶段少走弯路,并在困难面前挺过去,顺利、平稳地完成复习计划。

(二)理论提高阶段

这个阶段就是第一轮的复习,大概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一般为4、5、6月),要求把所有的学科都学习一遍。第一轮是打基础的阶段,学习讲求:①面面俱到:不能因为某个科目考的少、分值小而不看,也不能因为某个问题很罗嗦、很细节化而放弃。有人说,司考是放弃的艺术,但这个时候就主张放弃,那是为自己的懒惰辩解。这样的思想很危险!开了一个口子,你后面的漫漫备考征程就更容易堕落。一遇到自己不耐烦、看不惯的知识点就跳过去,那简直就是司考自杀!②准确理解:这个阶段,准确、深入理解比死记硬背重要,也是为后面两轮的记忆打下理论的基础。但是,这段时间你也要记忆,要有意识地把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记住,走马观花的态度等于白看兼浪费时间。③注重基础:鉴于各个科目的特点,这个阶段应侧重基础科目、理论学科。侧重的科目是: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即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特别是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最好能在第一轮一步到位,真题研究透、该看的辅导书全部细致地看过、真题做完分析完。至于卷一,如果基础好,比如大学的时候学过相关课程,或者已经不是第一次参加司考,可以先不看,否则,还得从头到尾看一遍,有个大概的掌握,并划出考点,为第二轮复习作好准备。

(三)融会贯通阶段

这是第二轮复习,大概用1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可以说,这个阶段的复习掌握程度将决定司考的成败。这个阶段必须全面复习和强化重点。对于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部分,应该重其重,轻其轻!集中精力掌握重点、难点部分,如果前一阶段复习到位,这个阶段的复习就会得心应手。注意各个部分之间联系、区别,它们易混淆的地方。比如,彻底搞清楚民法的物权和债权,四种担保物权,三大诉讼法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做到看一个问题,就可以联想到相关的其他知识。要重记忆,必须把把法制史、宪法、三国法、经济法、职业道德等卷一的内容记熟吃透。这些科目的特点就是:你记忆准确了,就可以拿分!这一阶段的复习送你两句话:第一句—— “对知识点要有精确的把握”,不能大概知道,法律是很严谨的东西,司法考试同样需要很细心,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没有会一点或者大概知道的说法,大概知道就等于不知道,所以复习一定要到位,力求精准。第二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要勤于动笔,把参考书重要的字句划出来,圈起来,还要把你自己想到的总结的易于记忆和比较区别的灵感性的想法或者其他书上提到的而该书上、该法条上没有明显列出的知识写下来,这等于扩充它的外延,善于把书读厚就是这个道理。这一轮的复习达到哪个程度,基本上锁定了你司考的成功度。

(四)冲刺阶段

这是考前的最后一个阶段,大概用一个月的时间,重点巩固,临战模考,查漏补缺。冲刺阶段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民法可以只看钟秀勇的笔记,刑法强化总则的基础上看阮齐林中法网笔记分则部分的重点罪名,卷一看《辅导用书》划出的重点,其他内容可以只看《重点法条解读》。这个阶段一定要确保记忆性的知识点牢牢记住。第二,花时间看看新增法条、论述题和文书写作。第三,每个星期来一次模拟考试,至于模拟题的选择,个人建议采用历年真题(可以上网下载),02年—07年共6套题,已经基本足够。通过模拟考试既可以增加信心,又可以查漏补缺,针对薄弱环节进行再巩固。至于什么冲刺班、考前资料之类的东西,自己看着办吧。只要复习到位,还需要什么所谓的“内部资料”吗?况且这些资料的质量也值得怀疑,搞不好还搞乱马脚,因此失彼。如果时间允许,条件允许,想报个培训班,个人建议在融会贯通阶段报班,因为这个时候既有了前一阶段的复习基础,上课的成果在该阶段消化的基础上还也可以在冲刺阶段巩固和飞跃。考前一个星期的时间如何利用也很关键,这个时候大局已定,重点应该放在心理调节和容易忘记的知识点上,经济法、法制史可以再看一遍,考前两天可以再做一套真题。考试前一两天,如果你能达到很想考试的状态,而不是担心考不好,那么,你已经胜券在握,成功了一大半,万事惧备只欠东风了。请记住:你用心了,就会有很大的收获。

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在亲朋好友的鼓励和鞭策下,通过自己的顽强拼搏,终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对于如何复习司法考试,我总结了一些经验。我尝试着回忆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悟就如何复习司法考试提一些建议,并试图带给仍在司考之路上摸索前进、有志于法律职业实践工作的同仁志士一些启发。

一、决心、信心、恒心“三心合一”
对待司法考试的心态和精神状态,将是你成功与否的关键。司法考试的复习历程是一段漫长而曲折的路,打算利用一两周或一头半个月的突击复习取得骄人成绩是不可能的事情。怎样才能在漫漫长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所向披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下决心、树信心和有恒心。

首先,要下决心。不同的人报考司法考试有不同的动机,也许是为了从事自己热爱的法律职业,也许是为了自己的“钱途”或仕途,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但都有着共同的目的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既然目标是明确的,就应当坚定不移,就要有非过不可的决心,并胸怀高分通过的勇气。任何可过可不过的“无所谓”心态都将成为你登览人生亮丽风景线的重大屏障。

其次,要树信心。面对着“中华第一考”,很多人多少有些畏惧心理,这可能源于对自己能力的质疑、备考的无从下手或者是以前失败的阴影。因此,要战胜司考,就先得战胜自己。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事”。对于曾经失败的朋友来说,过去的应该成为一种人生经历,而不应是一种负担。试想,你比别人多考一次,你的基础就更好,经验就更足,成功的机会自然更大。

最后,要有恒心。司考很累,司考很苦,这是经历过司法考试的人共同的感受。上帝不会眷顾司考路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要想成功,就必须持之以恒。或许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男人就要对自己恨一点(女人也要恨一点,呵呵),能够抵制各种诱惑,能够克服种种艰辛,把苦累变成一种享受。在你最苦最累的时候,很多人已经趴下了,多坚持一分钟就会多一份希望。用心司考,有恒则成,在司考的路上,我们“痛并快乐着”。

二、选择合适的书就是选择好的导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司法考试用书就是你司考之战的武器。选择合适的辅导用书,就等于选择了先进武器,对于司法考试是非常重要的。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司考用书,质量也参差不齐,一定要慎重选择。下面我以我的经验向大家作一个推荐。

(一)考试教材: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出版
推荐这一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其实选它有着很重要的原因:关于考试教材方面,各种资料显示: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简称:“三大本”是最具有权威性的,这是因为这一套教材是司法部组织出卷老师编写的,所以我们应当以此教材为核心!特别是其中关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这些老师给出的意见,因为往往这些出卷人就是喜欢考这些有争议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对这些有争议问题进行了一番总结。这“三大本”虽说是权威教材,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将它看完,这是因为这三本书知识点多、复杂、枯燥无味,这让很多人产生抗拒的心理!

(二)辅导书籍: 《万国专题讲座系列》,人民法院出版社
上述“考试教材”中的“三大本”是作为教材,但是它的缺点在于没有重难点之分,所以整本书看起来平淡无味,你也很难看得出来,考试的重点的在哪里?即使你有总结的能力,但是你是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总结它的。所以下面介绍这一套书,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首先、帮你抓出重点,方便你在短时间内分清主次。其次、它可以帮你分析一些难点、热点话题。
这里首先推荐:《万国专题讲座系列》6本,人民法院出版社,这一套是多年以来受众多考生喜爱的。分析一下,其中有一定的原因。但是这一套书也有一定的缺点,在3、4月这一套书已经出版了,而当时的编写是以07年大纲为准,所以当08年大纲及“三大本”出版以后,发现了它很多地方出现问题,跟不上大纲变化!毕竟08年的大纲对07年进行了很大的修改。其实这也是很多出版商出于争夺市场的战略。其次,也有很多人推荐三校的那一套,但是鉴于本人没有用过,所以在此无法对其进行评论!不过上次在广州购书中心有见到一套个人觉得很不错的,但是当时已经买了万国的,所以也不敢再买了,毕竟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三)法条:
1、最新法律法规汇编(也就是将大纲所要求的法条全部都包含在内的那一类型的法条)
讲到法条,这里首先应该明确一下:法条内容都是千篇一律的,关键是你个人喜欢书的编排风格是什么?
由于法条在整个考试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比如很多题目都是直接考察法条也就是说只要你熟悉法条你就可以轻松得分)而本身看法条的过程是一个极其枯燥的过程,而且不只一次还要反复多次背法条。所以在此我也无法推荐一本确切的法条书本,市面上有很多不同出版社的书,而每个书版社出书的风格又大不相同。大家自己要去书店找找对比一下,只要自己看起来比较舒服的就行了!
我个人就比较喜欢一大本厚厚的,将全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编排在一起,一来以便集中查找,二来我比较喜欢厚厚的书,特别是当你拿起它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很满足、自豪,原来自己也可以看这么厚的书!貌似自己是哈佛的学生一样天天都拿这么厚的书,吓都吓死人啦!最后,我看中了由九州出版社出版的那一本!也有些人喜欢分册的编排,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压力。

2、重点法条——它的主要任务在于帮你抓住重点。
这里有很多人推荐李建伟的《重点法条解读》 ,我认为这本书也是不错的。也是历年以来考生所喜欢的。但是我个人认为,在以前这本书确实不错,但是随着司法考试的题型的改革,很多以前所谓重点法条,在每次考完试之后就会发现不是重点了,而那些不起眼的法条,却频繁地考察到了!考察面越来越广!这样的话,就慢慢地失去这本书原本出版的意义。
因此,对于这本书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它,可以作为抓重点的指导,但不能将它看成“救命草”以为读完这本就可以像前几届一样,短期背下它拿上高分。

3、习题类:
推荐《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共8册)俗称“白皮书”
讲到习题,我自己没有在复习当中没有重视它,等到复习了中期的时候,才买“白皮书”回来做。由于当时时发现虽然复习了二个月,但基础知识不扎实,于是乎就买了回来,但是我发现已经比较晚了!又怕打乱整个计划,到最后也没有做完它。在此,要明确一下:关于这一套习题,它的主要任务在于帮你打基础,所以应该将它放在复习前期即看完一次书之后来做的!如果当时我有意识到这一点,也许会高出很多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这一套习题是与“三大本”相配套的,根据大纲来写的,我认为确实很不错,都是一些基本的知识点!学法网司考题库与“白皮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白皮书是纸质版本的,需要用钱购买,而学法网司考题库则是在线的、免费的。

4、真题类:
注意: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我发现任何一种考试都有这么一条规律:只要你认真研究好真题,那么你通过考试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对于司法考试也不例外。可以说:历年真题是极其重要的!
这里推荐的是由张能宝出版的《***年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讲解》 。它的优点在于对于每一道题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解析,并且对于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以便节省不少时间。对于它的解析,及总结的内容应该多看几次。
关于这一套真题,我个人认为,至少得研究三次以上,需要提醒的是不要以为自己把它过完三次就万事大吉,如果这样的话,你大可不必那么费力去看它,因为这样是没有效果的。
其实,这里就涉及到你怎么利用真题,你应该清楚认识到每次做真题的目的何在?比如说第一次做真题的目的在于了解考试的方向、难度。如果你毫无目的地去看上十几遍也是没有用的,且很费时间,认真的看一遍我个人用了差不多二十天时间。因此大家应该注意这一点。
在市面上还有万国的单元测试题、三校的随堂测试,由于这两套我没有用过,大家可以自己去书店看一下。学法网司考题库也有历年真题部分,在职的考生可以好好利用一下。

5、关于案例题
案例分析题这一部分,在第四卷中会大量涉及到,占了总分的20%。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在平时都极少去做案例题。但是请注意它在试卷中占的分数是很高的,决定卷四分数的高低。我也是到了最后一个月才去做案例题感觉很吃力,缺少平时的锻炼。在此,我建议大家可以多利用平常的空闲时间看看案例题。这有很大的帮助!
这里推荐《案例与论述专题例解》张能宝主编,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6、模拟题:
关于模拟题,是在最后冲刺阶段才派上用场的。要明确它的主要任务在于,模拟考场让你寻找考试的气氛,最最主要的在于可以让你预先分配好时间。在八月底的时候,我自己进行一次全真模拟,在那次我对于时间进行合理的分配。真正到了考试时候,我发现时间很紧,很多题根本没有时间让你全面去检查一遍,整张试卷一次很快做下来就剩下了十多分钟,而剩下的时间只够去看看那些你没有把握的题。而当时在考场我才真正地明白那一次的全真模拟是多么重要啊!
其次,要说明一下,请不要把太在意做模拟题的分数的高低,因为我们做模拟题的目的不在此,而在于让你寻找考试的气氛。
推荐《国家司法考试最后冲刺模拟试题》由万国学校出版。还有三校的AB卷也是可以的。

三、推荐一些科目的讲师:
1、关于刑法,必须推荐韩友谊,因为他对于刑法讲解得很透彻,特别是对于每年大纲及出题人观点的变化都会作一番梳理,其次是袁登明,我在系统复习前所看的刑法类复习材料都是袁登明的,他的特点是讲课比较系统,在最后选择材料进行系统复习的时候,我刑法总论和分论分别听的是乐毅和吴江,虽然这两个老师是新的,但是他们两个人的观点和韩友谊一脉相承,讲课也比较生动。对于阮齐林,我个人对他的印象不是非常好,可能是他的风格不适合我。

2、关于刑事诉讼法,推荐汪海燕,我个人比较他讲课的风格,比较幽默,其次是房保国,他的讲课特点就是总是能归纳出顺口溜,比较容易记忆。

3、关于民事诉讼法,推荐郑其斌。我感觉他讲课的方式与汪海燕有些相似,不过没有他幽默;其次就是杨秀清,她在民诉方面比较有造诣,能把纷繁复杂的各类民诉规定,讲的井井有条。在系统复习阶段我听的是王学棉的民诉,不够系统,不推荐此人。

4、关于民法,这一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讲得非常好的人,很多人认为李建伟不错,我个人认为他的那本民法62讲很不错,但他讲课可以催眠人。最后这一科我就没有听了,直接看书!

5、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推荐林潮鸿。这一科让很多人头疼,这与我国行政事业落后有密切的联系。但是没有办法,它占的分数也是很高的,我的看法是你可以先听听林鸿潮的课,听完他的课,你会感觉行政法也不过如此。可以把最为枯燥的知识讲得很生动可能就数他了!其次就是王楷,他比较适合行政法比较薄弱的同学。

6、关于三国法,推荐杨帆(女),第一、她的声音很甜,听起很舒服;第二、它抓重要知识点很到位,让很繁杂的三国法,用几页A4纸就可以搞定。听完她的课,知识点很清晰; 三国法其他老师就不推荐了。

7、商法经济法:这两科占的分数极高,但知识点极杂,法条极多。到现在为止,很多知识点我都不了解,这里推荐张海峡的课,我听了一段时间就没听了,不过他的课有一个特点,就是用一句话把多个知识点联接起来!这个应该很不错,但可惜当时没有意会到!其次就是楚道文,他的个人归纳很好。

8、法理、宪法、法制史我听的是淳于闻,此男声音极富磁性,讲课极其幽默,力荐!

以上为推荐的司法考试的全方面的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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