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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丧偶后再婚离婚宅基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3-05-10 16:00:56

❶ 国家对离婚女人宅基地规定新政策

1、严格保护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上述这些规定,是基于目前很多地方的农村当中,仍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剥夺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权,使许多离婚妇女在娘家未保留家庭承包土地份额,在夫家可享有的家庭承包土地份额也不能享有。这种剥夺、侵害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的行为,实际就是剥夺、侵害了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权。因此,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坚决反对封建主义思想和陈规陋习,依法保护农村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同时因女性生理上的原因,以及各种经济、社会及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离婚妇女单独从事农业劳动,其能力总体上弱于男性,作为弱势群体,法律应当给予更多的保护。例如,在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候,其土地在土质、水源、距离等方面有差距的,应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出发,分割时适当对离婚妇女予以照顾。
2、保障家庭成员享有均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社会中人人有份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决定了每个家庭成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均等的份额。在离婚案件中对其进行分割时,应考虑分割后不损害其家庭成员对该土地享有经营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鉴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性,人民法院应在分清夫妻共有份额和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份额的基础上,采取先析后离的方法进行处理,这样才更有利于保护家庭各成员的财产权利。
3、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
保护承包土地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使承包土地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是对所有生产资料包括土地的基本要求。如其地上附着物有的适合实物分割,有的若实行实物分割就会影响土地开发的价值,不利于规模经营和管理。又如,有些离婚妇女的娘家与男方家所在地相距较远,离婚后继续承包经营夫妻原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困难较大,不利于生产和管理,有些离婚妇女本身无经营管理能力,离婚后继续承包经营夫妻原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将会损害土地应有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针对上述各种情况,处理离婚案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时,应适当保护承包土地的整体功能,保持地上附着物和经营权的统一性,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效益。

❷ 老公去世老婆改嫁土地该归谁

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没有继承权利,如果你户口没拿走,土地是不会帮你分出去的,但是老公去世了,如果村上要分地,没办法这个地是保不住的,因为土地不属于私人财产。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丈夫去世了以后,妻子才改嫁的。
而继承是在丈夫去世的时候。
所以这个顺序,就是:去世、继承、改嫁。
这个继承是发生在改嫁之前的,妻子肯定是有继承权的。
要弄清楚丈夫财产包括哪些。
分清楚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丈夫的遗产就包括,丈夫名下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继承的时候,要看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丈夫的那些兄弟姐妹就是没份的。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使用,使用是在有房的前提下,该宅基地和房屋相当于是在婚后所得,所以弟弟死后,弟弟的妻子首先享有该房屋所有权的一半,剩下的念咐一半由弟弟的妻搏高者子和他们的孩子继承分割,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使基薯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❸ 父亲丧偶母亲改嫁宅基地归谁

我认为在农村,父亲丧偶母亲改嫁宅基地就应归集体所有。其原因是,父亲丧睁或,母亲又改嫁户口已迁入扒早数他乡,儿子参加工作已把全家户口迁进成里,因此父亲的宅基地也就春首成农村无人无户口的宅基地土地,这就是宅基地应归集体的原因。但是父亲的房子是私人财产,儿子是有权继续处理的。

❹ 农村的再婚老人,男方无子女,女方的子女是否能继承男方的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

可以的,过户的子女都是可以享受或继承继父的财产权的,因为还得给父亲养老,所以是直系亲属,最主要的是作为父母肯定都是把最好的留给自己的孩子。继父也是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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