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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民营化有何优点和缺点

发布时间:2022-05-21 13:49:00

1.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有哪些弊端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治道变革的潮流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传统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几乎都被卷入了这一潮流。在这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管理社会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的工作模式中应引入市场化机制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的。能够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也顺理成章地成为政府的改革方向。所谓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政府“筹集各种资源,通过民主政治程序设定社会需要的优先目标;与此同时,又利用私营部门之所长,组织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具体而言,即指政府通过政治过程作出决策,确定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私营部门、非赢利部门等组织的参与,在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的供给。其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公共服务市场化突破了政府决策、政府执行的传统模式,通过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之间的复合配置,凸现了双方各自的功能优势,从而为政府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了可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要求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要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运作方式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公共服务社会化就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动社会力量改善公共服务,鼓励各种民间组织参与兴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要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质就是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传统观念认为,微观经济领域应由私营企业承担,而公共服务应由政府垄断。但是由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往往缺乏效率。在公共服务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将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组合,使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促进者”和“发包人”,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用最低的成本向社会提供最好的服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就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但具体地说,还有一个政府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问题。这一目标模式,就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即要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从低效政府向有效政府的转变。在20世纪里,由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福利国家以及以政府促进发展等一系列实践因素,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政府规模和管理范围都得到了空前的扩张,并且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其结果是导致了财政困难、发展停滞、人民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自70年代末以来,世界各国都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开始了国有企业民营化和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等变革,政府规模逐渐缩小,政府职能逐渐受到限制。这一进程可以概括为当代各国政府实施治道变革的重要方面,即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治道变革进程。在这一治道变革进程中,各国的做法主要是把公共服务生产和提供进行市场化改革。各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内涵主要是指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各国的实践表明,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对于实现政府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治道变革,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这一领域的改革,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治道变革,也不可能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市场化是当今时代之大势,公共服务市场化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自身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我国政府顺应这一时代潮流,适应公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服务的需要与要求,积极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最近几年来,我国已有部分城市在公共服务产品由国企垄断供应大格局不变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开启了市场化运作的尝试。例如浙江省的一些城市,社会资本收购城市水厂、参股水务公司、组建民营公交、合股经营管道燃气等事已屡见不鲜,但就开放的程度看,仍停留在点上的尝试阶段。2002年8月深圳市政府推出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改革新举措——对外开放一直由国企垄断经营的城市水、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产品的供给服务市场,欢迎国外投资者通过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参与深圳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化运作。此消息一传出,很快就有70多家国际投资机构表达了合作意向。这就足以证明深圳全面对外开放公共服务市场,是迎合时代潮流的明智之举。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现在已经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是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巩固这一体制。各级政府应该紧紧把握住当前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努力推进中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二、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公共服务市场化在产生显著效益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值得我们予以关注。这些问题和缺陷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化带来的国有资产的流失。市场化是以提高效率(经济效率与管理效率)为出发点和根本特色,但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往往容易偏离最初的宗旨,其结果可能是政府在市场化中获得了财政危机的暂时解脱,而企业也通过某些非正当手段取得了相当客观的利润,而最应该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却在市场化中悄悄流失。二是市场化使公共利益受到忽视。例如说,在传统上,公共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是间接关系,公众集体付费,政府集体供给,一般来说在消费者之间不会存在差异。但在市场条件下,单一的供求关系可能被打破,因为生产者以盈利为目的,它会按照市场竞争法则去选择有利于其获利的服务项目,对于那些不能很好获利但又不能不提供的服务,则有可能消极供给,这就可能使一部分人得不到服务;而对消费者而言,它无须集体性统一地消费,因而可以选择不同服务或不同层次的服务,但对于那些生活困难者来说,却是没有选择权而言的。当一部分人被剥夺了某些选择权时,很难说是社会公正的表现。三是市场化引发腐败与私人垄断。因为市场化就是通过一系列化公为私、公私合作方式,借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市场化不一定必然带来腐败问题,但在公私合作、化公为私的过程中会增加腐败的机会。与公共服务市场化所产生的腐败问题相伴而来的可能就是市场化之后形成的新的私人垄断现象。由于市场化没有形成真正的竞争局面,使企业具有了取得垄断利润的现实条件。于是,新的私人垄断就会产生。这样,对于公众而言,市场化就是用私人垄断代替政府垄断。四是市场化带来公共责任缺失。许多地方政府在进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直接考虑的是解决财政与投资问题以及减少政府管理职能,减少人员编制等,而对于市场化后可能存在的公共责任空白却估计不足,也或许主观上就希望能够减少政府责任,如此等等。这都会引发公共部门的责任危机,最终损害公共利益。五是市场化带来新的社会稳定问题。在我国一些地区,一些领域,公共服务在市场化之后确实在效率上有所提高,但与此同时却带来新的问题,如突出表现为一些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或被私人收购后,出现大量裁员,引起社会不稳定。六是市场化可能引发政府管理危机。对各级政府来说,实施市场化是一种公共决策的过程,它要求决策者对决策对象有充分的认识与准备,包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在我国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任何轻率的市场化措施都可能会发生问题。事实上,公共服务市场化是个复杂的改革进程,改革者既要有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又要有市场经济的专门技术,才有利于确保改革不会漏洞百出,反复无常。除此之外,公共服务市场化存在的问题还有: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口号下将社会公益事业统统推向私营化和市场化,规避政府责任。20世纪80年代中期,鉴于中央政府对社会福利的投资长期不足,民政部率先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口号,并随情况发展将社会化演进为市场化、产业化、民营化。接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部门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口号。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从此被导向企业化模式。近20年过去了,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由于放权过度、约束不足,基础教育、卫生防疫等承担政府法定责任的机构乃至承担监督执法职能的机构也被允许创收,而且政府对于创收活动的内容、收入比例以及用途几乎没有限制。一些机构的业务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过分自由。很多机构的目标和行为偏离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过分突出机构和小群体利益。社会事业领域出现了混乱局面。还有,市场化后一部分公共服务的质量并未达到政府和公众的要求。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在节省政府资金的同时,保持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尽管许多地方的改革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但也有不少的公共服务在市场化改革后出现下降的局面,与政府和公众原先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媒体多次报道过,由市场提供的中小学校早点、午餐盒饭经常出现卫生问题,引发学生集体中毒。公共服务事业市场化改革中出现问题的根源何在?我们认为,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不清,政府职能“缺位”和市场化“过度”;政府职责不清,放权过度、约束不足;行政管理体制缺陷;条块分割与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责任划分不合理;改革过程缺乏统筹规划,制度建设滞后等等是其主要原因。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责任的缺失。三、强化政府责任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关键发展公共服务事业是政府的责任。不管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发展公共服务事业都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改变的不是企业和当地政府领导或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在公共服务事业中引进和实行了市场机制,这种机制下政府的责任是遵循和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来发展公共服务事业。政府不应该大包大揽,并不是事事都要政府自己,政府应该做的是组织协调各方的力量共同去,政府要从公共服务事业的经营者转变为组织管理者。具体而言,在把公共服务推向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政府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必须以结果为导向对市场化公共服务实行有效监管。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进程中,政府必须加强监管职责,这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政府部门的共识。监管是必要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监管的作用。应当认识到,遵守规则本身并不是目的,只要其服务提供者在运作中不违反法律,并且公众最终能够获得符合要求的服务,政府就不应仅仅只注重运作的过程而忽视其结果,相反,政府必须以结果为导向对市场化公共服务实行有效监管。否则,不仅有可能窒息服务提供者的经营活力和创新动力,也会加大政府的监管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因此,政府要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公共服务质量的若干因素,对其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因素实施监控,同时注意收集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的评价信息,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其次,在具体实施方案前应做好可行性论证工作,减少改革的盲目性。公共服务市场化需要一系列的条件作支撑,并非所有的公共服务都能成为市场化的对象,也并非所有的市场化改革都能取得成功,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除了经济和效率,政府还需要考虑其它众多的因素,有些领域的公共服务可能并不适合推行市场化。另外,公共服务市场化在节省政府直接资金的同时,也对政府在谈判技巧、监管能力、评估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政府在作出最终的决定之前,应该组织机构和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例如,作为改革对象的公共服务是否确实适合市场化运作,它有无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它能否为大众所接受?如果适合市场化运作,那么政府有没有足够的能力做好指导、监管和评估等工作?政府在安排谈判、从事监管和组织评估等方面需要多少投入,市场化带来的预期收益是多少?即使研究无法准确回答和完美解决以上问题,也可以促使政府部门进行冷静思考,增强其在改革中的决策理性。第三,在制度层面强化对政府相关人员的监督和制约,降低和消除廉政风险。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涉及政府行政权力在市场领域中的运用,政府在确定服务价格、挑选服务提供者、制定监管规则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裁量权。如果没有相关的监督制度作配套,就很容易发生贪污腐化、权钱交易等行为。国外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中腐败丑闻不断,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国政府在推行此项改革时,要特别注意相关廉政制度的配套。除了推行网上公、完善政务公开外,政府还需要规范相应的操作流程,保持各工作环节之间的衔接,同时要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人员的素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使,最终还是要简化为人的具体活动,政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高低。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看,培养大批具有高素质的公共管理人员,是对市场化的公共服务进行有效监管的当务之急。第四,必须加强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法制建设。应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法制建设,要在国家相关立法中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要通过一系列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构,为公共服务提供制度性的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的规范和监督,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在大部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于城市公用事业都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权限划分,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依法进行管理,而且各项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这就有效地避免了管理部门管理的随意性,大大减少了管理部门凭借自己主观判断对市政公用企业的无效干预。公共服务市场化,在中国目前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要进行法制化建设,关键是在法治理念和政府治理理念上要有创新,要有突破。首先,法治理念要从过去强调“管制”向维护市场平等权利转变,使政府成为创造良好环境的主体;其次,法治理念从“允许”性规定向“禁止”性规定转变。“禁止”性理念强调的是,法律只规定什么是禁止做的,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这种理念可以为创新行为提供空间,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最后,政府治理理念要从主要依靠行政性规章和文件向依据法律授权转变,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这是理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也是避免政府过度随意干预市场的重要保证,有利于防止官员腐败和维护市场秩序。第五,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所谓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程序,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并以协议的方式界定政府与被授予经营权的企业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意义在于用政府“有形之手”控制、弥补市场“无形之手”所造成的“市场失灵”。特许经营制度有三个特征,一是在经营主体的选择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二是政府授权;三是主体双方用协议的形式界定各自的权责利。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特许经营权的申请与授予。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政府依据城市发展的要求提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社会招标,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由主管部门代表当地政府向被授予特许经营权者颁发权证,并由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二是特许经营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及有效期限;产品和服务标准;价格或收费的确定方法和标准;以及监督机制;违约责任等等。三是特许经营权的变更和终止。在协议期限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等情况,主管部门可以变更和终止协议。第六,要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一是各级政府和公共服务主管部门要尽快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参与对公共服务的经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培育公共服务行业市场;制定公共服务行业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行为。二是防止对“市场化”的简单理解,出现“一卖了之”的现象。有很多人理解市场化就是卖。说十六大精神就是一个字,卖!快卖!国有企业都要赶快卖,急功近利,根本不按经济规律事,有些地方搞偏了,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要明确市场化决不等于私有化。三是认真分析和分别对待各类公共服务行业。不加区分统统推向市场是不对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服务就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对公益性事业和补贴性行业,政府必须有足够的投入,保证其正常运转。综上所述,公共服务市场化对于政府管理而言,是一个新的挑战,但是我们认为,只要各级政府官员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健全法制、依法治理,不断调整对公共服务事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就能够适应现阶段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

2.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特征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股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面前,为有效解决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的现状,近年来我国也开始迈出了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改革步伐。随着改革的向前推进,公共领域开始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部分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合同出租也开始进入道路清理、后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维护等边缘性服务领域。这些改革较好地改善了公共服务,满足了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但是,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虽已初见端倪,但市场化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并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概括起来,建立和健全公共服务市场体系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市场机制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观念上存在偏差。

我国许多重要的社会指标都从低收入国家的行列跃升到了中下等收入国家的行列,表明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处于中下等收入国家水平;我国政府社会支出不断增加;我国社会救助水平近年来有飞速发展;我国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确立,并已覆盖大部分城镇职工;我国政府扶贫政策的成就显著;我国在改革政府与社会关系方面,如推进社会事业社会化、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等迈出了较大步伐;危机管理得到加强。近些年,我国各级政府还加快了对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改革步伐,在社会实践中创新了许多有益的做法,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复杂化、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许多重要的公共服务指标已经从低收入国家行列跃升到了中下等收入国家行列,诸如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指标都不同程度地优于中下等收入国家水平;政府公共服务支出不断增加,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迅速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近年来迅速发展,经过多次改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强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

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还较低,体制还不健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迫切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健全和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这既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

3. 考研:请问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利弊是什么,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措施有哪些

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社会化的利弊剖析

有选择地将部分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反映了政府职能在公共领域的退缩和市场价值的回归。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政府面临着社会需求急剧增长与公共财力相对不足的困境。上述改革是顺应政府职能转变,顺应民众诉求的必然趋势。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有利因素

1.实现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公共服务领域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和民营化的方式,实质上是引入了竞争机制,从而能有效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实现市场对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通过制定标准和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则又发挥了政府宏观管理的作用。因此,市场化取向的公共服务项目的改革,有效地解决了政府动作缺乏效率,而市场动作缺乏政府公共支持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绍兴县比较早地使一些私立医院和学校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打开了政府垄断医疗、教育资源的缺口,增加了民众对资源的选择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公立学校、医院的竞争压力,对这些行业加强规范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有积极作用的,这些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对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是有一定作用的。

2.提升城市品位与服务普通民众相结合。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尺度,传统的以政府“统包”的公共服务,虽然管理秩序井然,但却缺乏应有的活力,从而使广大民众的公共消费维持在较低的基点上。政府主动降低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准入门槛,构筑起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项目投入机制,使公共服务领域在横向上不断扩展并在此基础上向纵深发展,有助于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网络。以社会的力量介入公共服务领域,既是对政府职能的承接和转移,也是公共管理领域对“小政府、大社会”的呼唤。私立医院高起点的规划建设和高规格的医疗服务,私立高中近年来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社会影响的扩大,汇聚了城市人气,集聚起大批人才。一些私立医院运行以来先后引进了一批硕、博士生;私立高中的举办也从外省引进了大批本科生,这对提升城市的知名度进而打造城市品牌具有重要作用。提高城市品位的根本宗旨是服务民众,公共服务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有效地缓解了公共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的矛盾。

3.节约行政资源与激发民间活力相结合。随着社会事业的地位凸现,柯桥城市空间的不断拉大,必然使公共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展,公共服务项目分工的细化。在这种背景下,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既要加大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要不断充实到公共服务领域,从而使政府资金的支配与使用压力加重。因此,剥离政府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便于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与此同时,一些公共服务项目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对化解不良资产,卸下财政包袱也确实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民营企业介入公共服务领域,确实是承担了政府想办而又无力兴办的某些项目,为推动县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在经济发达又藏富于民的绍兴县,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有其现实的社会基础,特别是一大批规模以上企业,通过多年的市场拼搏和成功的企业运作,已积累了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从而为企业实现多元化拓展及参与公共项目经营创造了重要条件。

4.转变政府职能与扩大民主参与相结合。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能达到政府职能卸载和机构精简的目的。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厘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关系:政府的职能主要在于“掌舵”,而“划浆”的职能则更多地由市场来完成。公共服务采取民营化等形式,实现部分政府职能向市场和社会的转移,能有效地调整和优化部门职能,有助于建设“廉价政府”。一般而言,凡是可以由私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来完成且可以比政府完成得更好的职能,就不应保留在政府公共服务部门,这样做有助于实现政事分开,管养分离,从而达到精简机构的目的。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还能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促进民主程度的提高。政府通过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社会力量,实行多元化服务供给,实际上是政府向社会的“权力返还”和民众对行政的参与过程,这一过程的本质是社会民主过程的发展。政府与其他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过程中,充满着复杂的利益博弈关系,这有助于政府在未来的决策中做到更加科学有效。

5.转变执政理念与提高应对能力相结合。从更深层面上看,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是一场观念层面的革命,它促使人们逐渐摆脱仅从政府自身来拓展公共服务资源的思维定势,逐步确立起社会良性互动运行的观念,辩证认识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真正使政府做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促使政府从以权力中心向规则中心的运作方式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转变。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尤其是在其发展的初期,由于政府本身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的经验和体制监督方面的欠缺,容易造成大量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的闲置乃至浪费。这深度拷问着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从而促使其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正面效应的同时,也应如实寻找其负面因素。市场化不是万能的,其间出现的政府与投资商之间复杂的利益博弈,良好愿望与客观效果的现实反差,使人领悟到公共服务市场化之路的艰难与曲折。

1.公共责任的严重缺失。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政府和投资者对公共产品上的价值目标的追求是不尽一致的。作为政府部门不仅要求其有效率,而且更注重社会责任;而私营部门可能在计较投入产出率下,忽略社会责任及公共利益。这始终是一个难以两全的矛盾。这样,在运作过程中就会出现“掠夺性”经营和欺诈问题。在实际运作中,一些投资者通过变更合同、欺诈等手段,造成了工程款拖欠、银行追讨贷款、法院查封土地、群众上访等问题,这是经营者公共责任的严重缺失。在一些私立学校的经营中,由于投资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冲动,在安插亲戚掌管财、物大权的同时,随意不履行自己的承诺,又直接干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引发学校内部管理的混乱。因此,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实践中的“道德风险”的化解,从根本上说是不能寄希望于投资者的良心发现,而行政监管的失范和制度约束的脱离,使道德风险的机会加大。

2.社会资源闲置、亏损严重。从私营投入公共服务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公共服务项目运作业绩令人堪忧。一些私立医院存在着设备闲置、经营亏损的情况。同时,由于业务不足,引进的高档次人才大量闲置,影响了人才队伍的稳定。而与此形成反差的是一些公立医院服务处于饱和状态。一些私立学校由于自身办学定位及内部管理问题,也出现连年亏损甚至停止办学。造成上述项目经营处于困境及亏损有其自身原因,但从客观上讲,在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处于强势地位的发达县域,尤其是象教育、医疗这样的领域,私人承担公共服务项目,生存的空间本来已经不大。在现存体制和行政偏好下,政府直接经营公共服务项目的强力扶持也在情理之中。

3.公共服务市场化思路狭窄、形式单一。在推出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社会化过程中,基本上是采取民营化这一形式,相当程度上是属于土地“一卖了之”的做法。因此,在产权上割断了与政府的联系,从客观上削弱了政府介入这些服务项目的深度和力度。这显然是属于外部松散型的政府与市场结合模式。这种做法,看似比较彻底的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却反映了我们对市场化认识的不成熟。在推出项目的具体操作上也没有做到循序渐进,从而造成一些公共服务项目经营亏损和资源闲置。仅仅采用民营化这一模式,从长远来看也造成了政府优质资源(包括土地)的流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对经济资源的调控和城市整体的规划;同时,由于私营部门公共服务项目经营的亏损,势必又会对政府提出利益补偿的要求,从而使政府的良好初衷化为泡影。其实,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不仅可采取民营方式,还可以采取政府项目合同外包及政府与民间合作等模式。

4.引进项目监管不力,规划执行缺乏刚性。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中出现的问题常常与政府对项目监管与规划的执行有关。在引进该项目时,政府管理没有步步跟进,没有严格按合同实施,轻易地允许一些投资商调整规划,关键环节上政府职能的缺位,常常成为诱发钱权交易的温床。同时,这些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也与城建、金融、工商部门等没有全方位的监管有关,从而使资金抽逃和违规运作有机可乘。从现实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投资者的职业操守来看,要使其自觉自愿地承担公共服务项目的社会责任,似乎为时还早,这也是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者总是要以“房产捆绑”等形式,向政府提出利益回报的原因。

5.政府后续管理缺乏,内部机制不全。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只注重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前期管理,包括规划、建设等,而对其建成后的实际运作,往往缺乏后续管理制度和措施,常常是在出现问题或投资者提出要求后,以政策性的文件代替规范化的管理,从而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政府和投资者之间经常性的对话和协商机制,造成政府和私营部门信息不畅与不对称。事实上,在市场化过程中,政府是不能与之完全脱离的,政府仍然负有绩效管理与评价的责任。公共服务领域在运作中出现的问题,也与私营部门自身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有关,投资者惯用对企业的那套“老板管理”模式来管理公共服务项目,以低薪聘用外地人才,不重实际效果,并急功近利要使公共项目早出效益。同时,公共服务领域是高知识人才集聚的地方,而这些被投资者聘用的管理者又是其中的佼佼者,尽管没有资产,但他们有思想和能力,投资者只有充分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才能实现公共服务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4. 麻烦问一下大家 你们如何看待公共资源私营化的现象呢在线等

公共资源民营化是非常必要的。对政府而言,一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二来缩小政府职能范围,三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对人民而言,公共资源民营化可以提高公共物品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公共服务更全面更民主。

5. 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定义是什么

公共服务的民营化,是指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更少地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专求。在产品属或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的作用,增进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对于公共服务民营化,需要法律对于这种行政管理手段加以确立,并为这种管理模式的转变奠定法治的前提

6. 如何看待公共管理民营化

民营化的出现不仅有其必然性,在对政府失灵的反省之后的一种治理战略的选择,其理论与实践影响相当深远的。在当代行政改革与政府职能市场化的重新定位中作为一种治理理念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于改革的实践当中。1.从理论内容上来说,民营化属于当代行政改革的主流。公共选择和管理主义无疑是当代行政改革的主导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的独到之处在于:与传统的行政学致力于改革完善政府本身不同,公共选择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它认为没有任何逻辑可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摆脱困境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建立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因此民营化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逻辑结论,又是公共选择济世药方中的一味主药。另一个主导理论:新公共管理,在萨瓦斯看来,它是一系列创造性改革的通用标签,其最显著的特征是将市场机制引入到政治领域。民营化显然属于新公共管理的主流,体现了新公共管理的所有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民营化就新公共管理。2.从治理变革理念的选择上来说,民营化是治理工具之一。政府治道变革含义广泛,总的说来,主要是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政府行为的法制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政府权力的多中心化。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包括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公共事务引入内部市场机制等。对当前行政改革主线有不少学者认为有两个,一是高举民营化大旗,利用民间部门高效率、低成本地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务;另一条是公共部门提出一系列的创新方案,改善对公众服务并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这一系列的创新方案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私营部门与非营利性组织,表面上看来政府自身的改革与民营化相对,但政府内部的改革依然没法摆脱民营化。3.从未来发展角度看,民营化必然成为政府新治理模式的核心要素。从企业化政府的理论与实践中可以看出,几乎都与民营化有着密切联系。正如诸多的口号掌舵而不是划桨也就是政府把政策制定与服务提供分开的体制,而这个过程恰好是民营化的发展过程;如社区拥有的政府、竞争性政府、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有事业心的政府、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等原则,都与民营化紧密相关。

7. 什么是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

在我国现行的法规、规章中,对公用事业及其范围有着不同的界定。当前普遍认为,我国的 公用事业包括:供水、供热、供气、城市公交、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 生等市政公用事业;道路与桥梁等基础设施;电讯、供电、邮政、铁路、公路、水路和民航 运输等行业。长期以来,我国公用事业运营的基本模式是政府投资建设,财政补贴运营,国 有企业垄断经营。由于这种经营模式缺乏竞争机制,导致公用事业领域机构臃肿、效率低下 、亏损严重、服务意识淡漠等等一系列的弊端。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趋势是:(1)民营 化,即从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向民营化转变,这是目前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最基本内容。(2)投 资主体多元化,即从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向吸收民营资本、国外资本转变。(3)竞争化,即 由自然垄断性向竞争性转变。(4)经营化,即在公用事业的公益性基础上向经营性拓展,由 事业逐渐向产业转变。

8. 私有化的优点和缺点,为什么近年来几乎所有国家都在推行私有化

近几年来,世界许多国家都在把部分国有企业出售给私人(外刊称之为非国有化或私有化),英国在这股席卷全球的私有化浪潮中处于前列,被美刊称为“带头羊”。英国私有化不仅针对企业,还涉及住房、社会福利、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部门。
私有化的具体目标是:减少国家干预,减少财政负担,扩大市场作用,促进竞争,以振兴英国经济。保守党1979年竞选纲领中就将私有化列为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优点就是减少国家干预,扩大市场的作用,促进竞争。
但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第一,私有化必然导致私人以逐利为目的。这必然导致非人性化手段的泛滥。美国现在还在用100年前的煤气网络就是证明。第二,私有化在很大程度上缩小了经济规模。企业将不再以国家全部资源共享为特征进行竞争。第三,竞争虽然很好,但为了生存下来,资本必须存活、壮大才能生存,这必然导致各种开支的减少。比如说一些公共部门,私有化将让公共资源不再为大众服务,而是成为私人剥削大众的工具。
以非洲国家尼日利亚为例,在没有进行私有化的时候,国家有十几所大学,学生毛入学率75%以上,私有化以后,大学减少到两所,学生毛入学率降低到10%以下。
因此私有化在减少国家干预的同时,必然导致对民生等需要花钱的部门投入减少。

9. 公共关系公司优缺点

比较公共关系部与公共关系公司的优势和不足之处。答:公共关系部的优势:1)熟悉组织情况;2)能提供及时的公共关系服务;3)有利于保持公共关系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4)有利于节约经费。不足:1)职责不明,负担过重;2)看问题有时不够客观;3)总费用可能比聘请公共关系公司多;4)有可能成为组织的一种负担。
公共关系公司的优势:1)职业水准比较高;2)看问题比较客观;社会关系广泛;4)信息比较灵通;5)机动性强;6)建议容易为人们所重视;7)节约经费。不足:1)不太熟悉客户情况;2)工作缺乏连续性,持久性差;3)远离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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