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无形资产 > 新准则下我国无形资产确认原则

新准则下我国无形资产确认原则

发布时间:2022-05-23 08:34:59

Ⅰ 确定无形资产的条件是什么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对无形资产确认而言,如果某一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某一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并同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则企业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外购一项专利权,从而拥有法定所以权,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表明企业能够控制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在实务工作中,要确定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在进行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硬件设备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最为重要的是应关注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利用其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而言,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比如,一些高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难以准确或合理辨认,加之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

Ⅱ 试述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的核算

一、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变化

(一) 无形资产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发生变化

原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但不包括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按照无形资产核算,在一定年限摊销

新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商誉因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被明确规定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不用按照一定的年限每年进行摊销。

(二)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有变化

新准则将自创无形资产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画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专案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能够同时满足新准则列出的五个条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这突破了原准则中对於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与开发费用都是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只有依法申请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的相关规定,有利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兼顾企业的长远利益。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有变化

新准则认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摊销,即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可见,新准则采用的摊销方法更灵活,不再局限于原准则规定的直线法,更能反映摊销的经济实质。

(四)无形资产披露的比较

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要求披露的内容增加了4项,分别为:l.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3.作为抵押的无形资产帐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4.计人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这种修订,充分体现了相关性原则,为利益相关者进行价值判断和相应决策提供了更多有用的会计资讯。

二、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

新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只有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确认: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作为企业无形资产予以确认的专案,必须具备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项基本条件。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实施职业判断。在实施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体设备、相关的原材料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当然,最为重要的是应关注外界因素的影响。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於无形资产来说。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企业自创商誉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但自创商誉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却难以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又比如,一些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於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难以辨认,加之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了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在会计实务中,外购的商誉可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计量

无形资产的计量是指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其取得的方式不同,新无形资产准则对此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

Ⅲ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无形资产的确认

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无形项目,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这一确认条件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因为无形资产所能够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般只有在企业为获得某项无形资产而发生实际支出的条件下,才能够将这些相关的支出列作无形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计量

由于取得无形资产的方式不同,所以计量方法也有所不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以出让方式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应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金和为获得十地使用权所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其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昨为实际成本,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该无形资产存在活跃的市场。

(3)新准则下我国无形资产确认原则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Ⅳ 无形资产新准则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变化: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发生变化
(二)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有变化
新准则将自创无形资产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能够同时满足新准则列出的五个条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有变化
新准则认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摊销,即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四)无形资产披露的比较
新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增加了4项,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②无形资产摊销方法;③作为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④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这种修订,充分体现了相关性原则,为利益相关

Ⅳ 确定无形资产核算范围的原则

对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由于价值比较容易确认,核算成本较低,应当纳入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在这些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也已经达成了共识。而对于商誉、人力资源、知识资本、顾客资源、供应渠道等资源,则应分别情况处理。
(一)关于商誉的会计核算
对于自创的商誉,不应当将其纳入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而对于企业并购活动中发生的商誉,则应当予以核算。这是因为,自创商誉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价值构成复杂,形成成本具有不可验证性,为企业带来的收益也经常波动,对其准确计量比较困难。
而且,笔者认为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并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这是因为企业的有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可能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增值,但出于历史成本原则的考虑,我们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并不对这些增值进行核算。这时如果核算自创商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这部分资产的增值进行了间接确认,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而对于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其价值的计量比较简单,而且这种情况下对其他各项资产也进行了评估,考虑了其增值,因此就应当将其纳入会计核算的范围。
(二)关于人力资源等的会计核算
对于人力资源、知识资本、顾客资源、供应渠道以及企业组织架构等,由于对其进行计量比较困难,目前不应纳入会计核算的范围。尽管这部分无形资源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但这种收益的实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对其他资产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而且从产权的角度来看,很难说他们为企业所拥有,并不完全符合资产的定义。对这些资源进行区分、进行计量也相当困难,如果强行将它们纳入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不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相反会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最终影响决策质量,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与我们核算无形资产的初衷背道而驰。
实际上,这些资产的价值已经由在企业的利润表进行了反映,而且利润表的反映有时更准确,更合理。超额收益就是企业拥有某些特殊资源的体现,正是因为企业收益的不同,我们才能够从收益出发而不是传统的从资产出发去正确估计企业的价值。笔者认为,如果将所有无形的资源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将会使所有企业的资产收益率相等,也就是说等量资本产生等量利润,那时或许利润表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那么我们凭什么去确定企业的价值呢?这个问题有待以后进一步讨论。。。

Ⅵ 无形资产的确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形资产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1、与版该无形资产权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第四条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Ⅶ 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问题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如何将研发活动人为划分为两个阶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研究开发项目很可能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研究和开发很可能是交叉同时进行的。在新准则的相关应用指南中,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是以列举的形式说明的:“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会计人员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Ⅷ 新老准则无形资产

变化一:修订了无形资产定义及其准则适用范围

老准则:无形资产的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但商誉不适用无形资产准则。

新准则:无形资产定义被修正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该定义不再强调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同时将无形资产的范围缩小至“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由此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的定义范围之外。同时,新准则进一步规定商誉、矿区权益和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均不适用无形资产准则。

变化二:修订了项目研究开发支出的处理规则

老准则:对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只允许将申请时发生的注册费和律师费等费用计入成本;对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首先将项目研究开发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所谓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谓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新准则接着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一律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资本化,否则还是应当当期费用化。

开发阶段支出允许资本化的条件有: ① 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 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评析: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将显著提高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提升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提升企业在这阶段的利润水平。

变化三:取消了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投入的无形资产须按账面价值入账的规定

老准则的这一规定主要是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比如用无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投资如何入账呢?取消了这一规定后,新无形资产准则还同其他新准则一样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该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投资者任意作价投入无形资产的负面影响。

变化四:增加了有关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老准则:只规定了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并未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新准则:规定无法预见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无形资产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其只计提减值不摊销。

变化五:改变了原无形资产摊销规则

老准则: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 ① 首先预设其期限届满时价值为零; ② 接着规定摊销时应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③ 最后规定了合同约定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两者孰短的摊销期限确定原则,并辅之以最长10年的保底规定。

新准则:改变之处在于: ① 改变了确认预计净残值的方法。新准则依然沿袭了有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在寿命截止时残值为零的基本原则,但指出出现如下情形时,其残值可以不为零:A.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B.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② 提出应按照反映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摊销其价值的方法,不再局限于直线法平均摊销。但若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③ 提出摊销期限应当是“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的有限使用寿命内”,不再强调法律规定有效年限和合同约定受益年限。

评论:新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仅做出原则上的规定,要求其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作不作摊销,这两条规定使企业在进行相应处理时灵活性较大。上市公司对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是否属于寿命可确定,以及其寿命多长的判断,都将对企业利润造成不同影响,使企业调节利润的余地加大。

变化六:不再允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后转回

Ⅸ 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无形资产确认的前提。即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项目,必须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2)、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无形资产确认的基本条件之一。

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实施职业判断。在实施职业判断时,需要考虑如下相关因素: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件设备、相关的原材料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等内在因素。

(3)、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无形资产确认的又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来说,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

比如:企业自创商誉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但自创商誉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却难以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

(9)新准则下我国无形资产确认原则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

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阅读全文

与新准则下我国无形资产确认原则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小说主角林宇 浏览:554
男主角是国安局的小说 浏览:904
言情短篇小说500篇 浏览:123
神鼠电影网 浏览:733
镜花风月六部曲系列 浏览:831
鬼团六全部电影名称 浏览:801
小说杨凡 浏览:876
7080农村喜剧老电影 浏览:373
回明之成绮韵篇绿老狼 浏览:201
韩国爱情推理片完整版 浏览:875
主角从民国包头崛起 浏览:110
法国啄木鸟经典 浏览:508
林晨重生小说 浏览:314
回明杨凌绿帽改编h 浏览:772
宅男影院在线 浏览:702
网络上被封的40本小说 浏览:887
宫廷禁忌古言 浏览:566
催眠小说 浏览:493
回现代买物资抗日小说 浏览:430
多女主免费阅读 浏览:665